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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西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简章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广西师范大学 2008-1-4 16:08:26

一、广西师范大学及体育学院简介

广西师范大学坐落在山水甲天下的历史旅游文化名城——桂林市,是一所综合性的省属重点大学,已有75年的建校历史。

体育学院始建于1973年,是广西培养各级各类体育人才的摇篮。目前,学院设有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人文社会学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三个本科专业,在校生近1300多人(其中硕士生150多人)。成人教育设有体育教育函授本、专科专业、运动训练函授本科专业,共有学生1200多人。同时学院还与台湾地区及美国、俄罗斯、越南等国家有关院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及文化交流关系,现有留学生125多人。

学院设有体育系、运动系、公体部及附属体育中学,并设置了体育理论、田径、篮球、综合球类、体操、武术(含游泳)等6个教研室和人体解剖、运动生理等4个实验室。现有教职工120多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40多人、博士4人、硕士20多人、国际裁判员3人、国家级裁判员12人。有占地80000多平方米的体育教学训练场馆,其中有球类、体操、武术、举重、健身等8个室内场馆(建筑面积达8000多平方米)。

    二、报考须知                

   (一)招生性质:运动训练专业是经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实行提前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由学校专门机构组织实施。修满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广西师范大学具印的毕业证书。

   (二)培养目标:培养从事运动训练实践与科学研究的教练员;各级体育部门和各类单位的体育管理干部;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教育人才。

   (三)招生专业项目:田径、篮球、男子足球、足球守门员(男)、排球、乒乓球、体操、举重、跆拳道、游泳等10个项目。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主要招收在役和退役的优秀运动员以及具备招生专业项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储备人才。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备招生专业项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2周岁。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优秀运动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五)招生范围: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

   (六)拟招生人数:130名。

   (七)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报名号或考生号后方可填写我校单招报名表(可点击此处下载,高考报名号或考生号请填至《报名表》表头处),可来人来函报名。

2.报名时应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的体检表、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级运动员获得的运动成绩证明(秩序册、成绩册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主办单位印章)、身份证复印件(需交原件核对)、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报名费50元,考试费220元。

3.经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4.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

5.报名时间:2008年2月25日至4月1日。

   (八)考试办法及科目:

    专项考试按照《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招体育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

   (九)考试时间:

    1.体育专项考试时间:5月7日至8日。

2.文化考试时间:5月10日至11日。

3.考生须于考前两天到我校体育学院报到,凭2008年全国普通高考准考证、身份证领取单招考试准考证,熟悉考场,并按时参加考试。

 (十)考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

 (十一)免试申请: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工作的通知》(体科字〔2007〕271号)文件精神,符合以下条件的优秀运动员可以申请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运动成绩优异,曾获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3.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有免试进入我校学习意向的优秀运动员,须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行与我校联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200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办理相关申报手续。

三、录取办法

(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运动训练专业实行提前单独录取。

(二)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专项按文体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

(三)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

(四)录取工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录取考生报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及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录取工作于2008年6月25日前全部完成。

四、学费标准

    采取依据学校教学计划分学年预先收取,按实际修读的学分结算,多退少补的收缴办法。预收金额为7600元/年。

五、报名地址及联系人

(一)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广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    邮编:541004

(二)乘车路线:

1.汽车站——乘1路、11路公共汽车到火车站转乘16路至广西师大育才校区。

2.火车站——在上海路口乘27路或16路公共汽车至广西师大育才校区。

3.机  场——乘民航快巴到民航大厦转乘16路公共汽车至广西师大育才校区。

(三)联系人:郑红英老师

联系电话:(0773)5840101、13597331198

学校网址:www.gxnu.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www2.gxnu.edu.cn/bkzs/

咨询电话:(0773)5845943、5845941。

 

广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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